| 【時間】 | 2011-10-15~2011-10-16 |
| 【地點】 | 嘉義 |
| 【簡介】 | 第10屆「葉王獎」─全國交趾陶創作競賽 簡章 一、主旨:為落實交趾陶在嘉義之美譽,並鼓勵交趾陶創 作、精進交趾陶技藝,特舉辦「葉王獎」全國 交趾陶創作競賽,以達成傳統工藝的創新、推 廣與發揚。 二、指導單位:嘉義市政府 主辦單位: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:嘉義市交趾陶協會 三、參賽辦法:(一)採公開徵件方式,由評審委員加 以評選。 (二)參賽作品主題以嘉義市管樂節及嘉 義市地景人文特色為主或自訂題材 創作,管樂節資料可參考嘉義市政 府文化局網站(www.cabcy.gov.tw) 點選「嘉義市管樂節」。另作品規 格小於72x72x72 cm,著重創意與 技法。 (三)填寫送件表,連同作品於指定日期送達嘉義市交趾 陶館(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地下室)。 四、評審方式:評審要項包括創意30%、技法30%、美感 20%、理念20% 五、獎勵辦法:(一) 第一名:獎狀乙紙、獎金新台幣20 萬元。 第二名:獎狀乙紙、獎金新台幣7萬元。 第三名:獎狀乙紙、獎金新台幣3萬元。 佳 作:視參選作品狀況決定佳作名 額,獲頒獎狀乙紙。 (二)獲「葉王獎」第一名之作品由嘉義市政府文化 局典藏,智慧財產權歸原作者所有,惟嘉義市政 府文化局有權永久無償使用開發創意商品。 (三)前三名及佳作由主辦單位安排檔期展覽至2013年1 月止。 六、評選期程:(一)收件日期:100年10月15、16日 (周六、日) (二)退件日期:100年11月26、27日(周六、日) (三)收、退件地點: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交趾陶 館TEL:(05)278-8225轉906 (四)評審日期:預定於100年11月中旬辦理 (五)頒獎:於「嘉義市第12屆交趾陶藝術節」開幕典禮 舉辦,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 七、規定事項: (一)個人參賽作品以一件(組)為限。 (二)作品須為參賽者親自捏塑成形、上釉、窯燒等全 程創作,如有需要,得邀參賽人比照原件捏塑。 (三)參賽作品須在台灣地區自行設計、研發、製作,且 尚未量產者。 (四)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獎的作品。 (五)作品由作者於指定時間內送達,因故無法親自送件 者,需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送件;以郵寄或貨 運方式送件不予受理。 (六)如有抄襲他人作品、非本人創作或違反著作權法, 經查證屬實,取消獲獎資格,追回獎狀獎金,且三 年內不得參加本活動。 (七)得獎者(含佳作)需於「第12屆交趾陶藝術節」開 幕典禮時,現場DIY教學,材料、工具由文化局 準備。 (八)主辦單位享有作品之攝影、出版、宣傳、推廣等權 利。 (九)獎金依法代扣繳所得稅。 (十)請持送件收據辦理作品退件、作品逾期未領回不負 保管之責。 (十一)凡參賽者,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如有 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。 收件表詳附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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