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

浩然講座:音樂能表現甚麼?

【時間】 2011-04-13~2011-04-13
【地點】 新竹
【簡介】 1. 音樂也是一種語言嗎?
凡人類的創造物,它總是意味著甚麼,表達些甚麼,也就是具有「語義性」。只不過音樂的意義往往並非單義,總是不甚確定,不像日常語言能表達事物關係,甚至抽象觀念和思想。音樂等藝術能表達的是情緒與感情。

2. 聽音樂有懂不懂的問題嗎?
‧聽音樂主要是感受與體驗,而非認知與理解。
‧欣賞者的素養、趣味和習慣,影響感受的深度。

3. 為甚麼音樂能感動人?
‧音樂的音高、力度、速度等變化和人的內在情感之間存在某種「同構關係」。

4. 「絕對音樂」和「標題音樂」欣賞的不同方式
【關鍵字】 交大藝文中心,賴德和 (作曲家),交大通識教育委員會,交大校友會,財團法人交大思源基金會,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
【網址】 活動原始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