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

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

【時間】 2011-03-01~2011-04-13
【地點】 高雄
【簡介】 壹、高雄市政府受理申請-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
一、申請項目及條件(詳附件表)
二、應檢附文件(詳附件表)
三、內政部與財政部首購房貸比較表(詳附件表)
貳、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受理申請公告摘要:
一、住宅補貼方式及本市辦理計畫戶數如下:
(一)租金補貼:1,926戶。
(二)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:2,569戶。
二、受理申請期間:自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4月13日止。
三、申請方式:申請人於受理期間,填寫申請書,備妥相關文件,於受理截止日前,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之高雄市政府(四維行政中心)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)或高雄市政府(鳳山行政中心)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宅處(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)
四、受理申請單位: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。
五、申請書取得方式:
(一)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(網址:http://www.cpami.gov.tw)。
(二)向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免費索取。
六、申請資格(詳申請項目及條件)
七、評點基準表如「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」附表一。
八、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及第30條規定,稅捐徵收期間為五年,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為調查課稅需要,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,故租金補貼之機關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之租賃契約資料。

如有其他問題,請洽:
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-住宅發展處(第三課)
聯 絡 人:陳小姐
電 話:07-3368333 轉2649
傳真:07-3315197
【網址】 活動原始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