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【時間】 | 2011-03-01~2011-04-13 |
| 【地點】 | 高雄 |
| 【簡介】 | 壹、高雄市政府受理申請-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 一、申請項目及條件(詳附件表) 二、應檢附文件(詳附件表) 三、內政部與財政部首購房貸比較表(詳附件表) 貳、100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受理申請公告摘要: 一、住宅補貼方式及本市辦理計畫戶數如下: (一)租金補貼:1,926戶。 (二)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:2,569戶。 二、受理申請期間:自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4月13日止。 三、申請方式:申請人於受理期間,填寫申請書,備妥相關文件,於受理截止日前,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之高雄市政府(四維行政中心)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(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)或高雄市政府(鳳山行政中心)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宅處(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) 四、受理申請單位: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。 五、申請書取得方式: (一)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(網址:http://www.cpami.gov.tw)。 (二)向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免費索取。 六、申請資格(詳申請項目及條件) 七、評點基準表如「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」附表一。 八、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及第30條規定,稅捐徵收期間為五年,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為調查課稅需要,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,故租金補貼之機關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之租賃契約資料。 如有其他問題,請洽: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-住宅發展處(第三課) 聯 絡 人:陳小姐 電 話:07-3368333 轉2649 傳真:07-33151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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